您的位置: > 趣满网  >  建筑土木专业网站  >  岩土工程知识点  >  勘察阶段土的物理性质试验

勘察阶段土的物理性质试验

作者:趣满网     2016年12月24日 17:32      转载请注明来自趣满网


《岩土工程勘察规范》GB50021-2001(2009年版)第11.2节对岩土工程勘察阶段的土的物理性质试验进行了规定。

《岩土工程勘察规范》GB50021-2001(2009年版)第11.2.1条指出:各类工程均应测定下列土的分类指标和物理性质指标:

砂土:颗粒级配、比重、天然含水量、天然密度、最大和最小密度。

粉土:颗粒级配、液限、塑限、比重、天然含水量、天然密度和有机质含量。

黏性土:液限、塑限、比重、天然含水量、天然密度和有机质含量。

注:(1)对砂土,如无法取得I级、II级、III级土试样时,可只进行颗粒级配试验;(2)目测鉴定不含有机质时,可不进行有机质含量试验。

《岩土工程勘察规范》GB50021-2001(2009年版)第11.2.2条规定:测定液限时,应根据分类评价要求,选用现行国家标准《土工试验方法标准》(GB/T 50123)规定的方法,并应在试验报告上注明。有经验的地区,比重可根据经验确定。

《岩土工程勘察规范》GB50021-2001(2009年版)第11.2.3条规定:当需进行渗流分析,基坑降水设计等要求提供土的透水性参数时,可进行渗透试验。常水头试验适用于砂土和碎石土;变水头试验适用于粉土和黏性土;透水性很低的软土可通过固结试验测定固结系数、体积压缩系数,计算渗透系数。土的渗透系数取值应与野外抽水试验或注水试验的成果比较后确定。

《岩土工程勘察规范》GB50021-2001(2009年版)第11.2.4条规定:当需对土方回填或填筑工程进行质量控制时,应进行击实试验,测定土的干密度和含水量关系,确定最大干密度和最优含水量。

趣满网微信公众号
趣满网微信订阅号
趣满网趣满网官方微博
趣满网官方微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