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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量桩施工要点

作者:趣满网     2019年12月11日 22:29      转载请注明来自趣满网


《桩基地热能利用技术标准》(JGJ/T 438-2018)第9.1.1条规定:能源桩施工前应具备相应的工程勘察资料、设计文件和施工图纸,并应完成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

《桩基地热能利用技术标准》(JGJ/T 438-2018)第9.1.2条规定:能源桩施工应对既有地下管线及构筑物采取保护措施。

《桩基地热能利用技术标准》(JGJ/T 438-2018)第9.2.1条规定:管路运输前应包装并应加上保护帽。保护帽应在管路和系统连接时去除。

《桩基地热能利用技术标准》(JGJ/T 438-2018)第9.2.2条规定:管路在运送、搬运及储存过程中应采用装卸设备,管路不得被挤压、重摔、拖拽等。

《桩基地热能利用技术标准》(JGJ/T 438-2018)第9.2.3条规定:管路应储存在现场的干燥地段。管路存储摆放应有序。管路存放应有隔离措施,且不应与地面直接接触和被污染。直管应根据其直径给予支撑,支撑数量应根据管路直径确定。对现场存放的管材及管件应采用遮阳网进行遮挡,其堆放高度不宜超过1.5m,且应放于通风处。

《桩基地热能利用技术标准》(JGJ/T 438-2018)第9.2.4条规定:桩孔内换热管路安装前应对循环管外观、标签和证书进行检查。

《桩基地热能利用技术标准》(JGJ/T 438-2018)第9.2.5条规定:桩孔内换热管路安装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

(1)应避免机械损坏和焊接损伤。钢筋笼连接时,应对换热管采取有效的保护措施,宜采用橡塑保温材料对连接段的换热管进行包裹;

(2)当采用混凝土灌注桩作为能源桩时,换热管应贴紧钢筋笼绑扎,螺旋型布管方式宜绑扎在钢筋笼外侧。绑扎材料宜采用塑料绑带,且绑扎间距不宜大于500mm。当采用预制管桩作为能源桩时,换热管应按钻孔埋管的方式布置在桩孔内,并应采取定位措施,换热管在空间上应具备分散性和稳定性。

(3)钢筋笼较长时应分段安装,螺栓连接;换热管路应小心插放,U型管脚以及换热管路之间的距离应满足设计要求。

(4)桩身混凝土应采用泵送自密实混凝土;浇筑混凝土和钢管拔出时应避免钢筋笼隆起变形;完成泵送混凝土工作后应检查换热管路的最终位置。

(5)在施工过程中,应对换热管路按测试控制点进行压力检查,有损坏时应及时修补替换。

《桩基地热能利用技术标准》(JGJ/T 438-2018)第9.2.6条规定:换热管路安装时应采取避免管路损坏或污染的措施。位于基桩顶部的管路宜加装钢套管,且在安装过程中应采取循环管路不被损坏的措施。保护套管长度不宜小于2.0m,桩顶标高以下不宜小于0.5m,标高以上不宜小于1.5m;套管外径不宜小于换热管外径的2倍。换热管穿过钢套管段时宜外包橡塑保温材料,换热管应居中,并应采取措施阻止水泥砂浆进入钢套管内。

《桩基地热能利用技术标准》(JGJ/T 438-2018)第9.2.7条规定:钢筋笼上的换热管安装完成后,在桩身混凝土浇筑之前,应对换热管进行试压和保压处理。对回路一端应进行封堵,另一端应设置PE阀门,待试压满足设计要求后,应关闭PE阀门,确保换热管在带压状态下下管和完成桩身混凝土浇筑。

《桩基地热能利用技术标准》(JGJ/T 438-2018)第9.2.8条规定:灌注桩桩头处理和截桩前桩头内循环管路应完好。宜采取限位措施进行钢套管的切除作业,且不应对换热管造成损伤。断裂或破坏的循环管应通过二次保护修整,且碎片残渣不应进入管内。钢套管切除后,应对换热管进行冲洗,且应进行试压检验至检验合格。

《桩基地热能利用技术标准》(JGJ/T 438-2018)第9.2.9条规定:水平总管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当单桩换热能力退化失效时,应关闭其阀门;

(2)当水平总管置于水平管沟中且需有一定弯曲时,其最小弯曲半径应按管材制造商在材料使用说明书中给定的要求确定;

(3)回填前,水平管沟底部及回填材料不应存在尖锐异物或石块;

(4)当换热管穿越地下室底板时,应采用钢套管对其进行保护。钢套管买入钢筋混凝土结构部分应沿钢套管纵向设置止水钢板,并应对换热管和钢套管间的空隙进行灌浆处理。

《桩基地热能利用技术标准》(JGJ/T 438-2018)第9.2.10条规定:全地下换热管路应采用热熔方式连接,且热熔接头与管材应形成连续均匀的管组件。

《桩基地热能利用技术标准》(JGJ/T 438-2018)第9.2.11条规定:当现场热熔焊接无法实现规定的桩脚管材的弯曲半径时,宜采用U型或L型弯管成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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